滨城这些卫生人才可获奖励资助 |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推进高层次卫生人才向新区聚集,打造医疗卫生健康人才高地,近日,滨海新区卫健委官网公布了《滨海新区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部分内容如下:
高层次卫生人才是指:
在本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所在机构学科专业技术水平具有较强能力和一定的影响力,能够填补引进技术项目空白的人才。
本办法适用于2021年1月1日起滨海新区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人才。
资助条件及标准:
引进名院长
引进的名院长须与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一)在本省(市)卫生管理领域得到同行认可,在省(市)级综合排名前五名的医疗卫生机构担任副院长以上行政职务三年以上经历,所在机构综合管理水平在本省(市)名列前茅。具有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8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卫生事业管理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给予每人奖励资助50万元。
(二)在本省(市)卫生管理领域得到同行认可,在三级甲等医疗卫生机构担任副院长以上行政职务三年以上经历,所在机构综合管理水平在本省(市)名列前茅。具有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6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卫生事业管理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给予每人奖励资助30万元。
引进名医
引进的名医须与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一)主持或参与国外重要科研项目,掌握新技术项目,具有创建省(市)级重点学科的能力,能填补国内、省(市)内专业技术空白或重点技术紧缺人才,具有学术研究能力的人才。具有海外医疗机构3年以上工作经历,教育部认可的国外正规医学院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位,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给予每人奖励资助50万元。
(二)担任行政副主任及以上职务三年以上经历,所在机构学科专业技术水平在本省(市)具有较强能力和一定的影响力,所在科室为省(市)级重点学科(专科),主持开展省(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2项及以上;在国家级专业学术组织担任委员及以上职务或在省(市)级专业学术组织担任副主委及以上职务,具有创建省(市)级重点学科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国内一流,能填补省(市)级项目空白或重点技术紧缺人才,起到学科带头人作用,具有学术研究能力的人才。具有三级甲等医疗机构8年以上工作经历,医学及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给予每人奖励资助40万元。
(三)所在机构学科专业技术水平在本省(市)具有较强能力和一定的影响力,所在科室为地市级重点学科(专科),主持开展地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2项及以上;在地市级专业学术组织担任副主委及以上职务,专业技术水平国内一流,具有创建省(市)级重点学科能力,能填补省(市)级项目空白或重点技术紧缺人才,起到学科带头人作用,具有学术研究能力的人才。具有在三级甲等医疗机构5年以上工作经历,医学及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给予每人奖励资助30万元。
(四)所在机构学科专业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具有较强能力和一定的影响力,参与开展地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在地市级专业学术组织担任副主委及以上职务,具有市内一流水平,能够带领学科成为地市级重点学科并且具有争创(省)市级重点学科的能力,起到骨干带头人作用,具有学术研究能力的人才。具有三级甲等医疗机构5年以上工作经历,医学及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给予每人奖励资助20万元。
引进高层次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引进的高层次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须与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一)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的第二、三完成人或省部级科技奖项一、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科技项目主持人。给予每人奖励资助50万元。
(二)在省(市)级专业学术组织担任副主委及以上职务,省(市)级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科技项目主持人,主持开展省(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2项及以上,具有学术研究能力的人才。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公共卫生机构10年以上工作经历,公共卫生及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给予每人奖励资助30万元。
引进医学院校博士研究生
引进的医学院校博士研究生须与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具有填补滨海新区医疗卫生机构空白项目的能力,技术水平在新区一流,具有争创区级重点学科的能力,具有学术研究能力的人才。具有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工作经历原则上3年以上,知名医学院校或知名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位,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给予每人奖励资助15万元。